- 作者:蔡伟艺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2-11 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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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蔡伟艺
通讯员 简三景
本报讯 在漳州引起重大关注的龙海租房纵火案,终于有了最后结果。昨天上午,主犯廖学全被执行枪决。另外,记者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此前,唐振国已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去年2月间,廖学全、唐振国、段波与杨中(另案处理)等人因打架纠纷被砍伤,廖学全怀疑是邓国友(又名邓超)幕后指使,想放火烧毁邓经营的台球桌报复。同年4月8日凌晨3时许,由陈小丽叫醒唐振国,廖学全在唐振国帮助下来到龙海市颜厝镇路边村,并用汽油点燃台球桌,而后由唐振国载他逃离现场。火势随后蔓延,造成住在附近出租房内的刘某蓉、邓某才等9人死亡,邓国友、钟某江等6人受伤。同年4月9日下午,在明知廖学全放火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唐振国仍伙同段波用摩托车载他到漳州市龙文区郭坑火车站,帮助其逃离。
法院终审认为,主犯廖学全为报复泄愤,纠集唐振国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严重。
终审判决指出,廖学全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唐振国犯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小丽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段波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作为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法院同时判处廖学全、唐振国、陈小丽应赔偿受害人损失共计805623.6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