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王华友 通讯员 融法
本报讯 2006年11月,福清法院6名执行人员来到江阴镇村民严某兴家强制执行判决,严某兴对执行人员拉拉扯扯,扯破了一名法官的制服。严某兴被押上警车后,村民郑某继续阻挠执行,并殴打一名女法官。村民严某金还威胁执行人员,不打开严某兴的手铐,谁抓就砍谁的手。执行人员被迫放开严某兴。郑某、严某金等人还不让执行人员离开,直到民警赶到后才得以离开。3名执行人员被殴打、拉扯致伤,经法医鉴定均为轻微伤。
日前,福清市法院对郑某、严某金、严某兴公开宣判,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个月,严某金、严某兴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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