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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犯获准临刑见家属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8 3:09:00
    • N本报记者 张林   通讯员 榕法

          本报讯 昨日上午,因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绑架罪而被判死刑的罪犯洪某某,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安排下,会见了其父母、弟弟。在会见即将结束时,情绪平静的洪某某双膝跪地向父母谢罪“你们多保重,对不起”。随后,洪某某被押解到中院公开宣判,随即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负责人介绍,这是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以来,福州市法院首次安排死刑罪犯临刑前与家属见面。该《意见》第45条规定,应当准许和安排死刑罪犯会见亲属。这次安排刑前会见,就是落实该意见,是对罪犯权利的尊重,在罪犯生命的最后关头,用亲情的温暖,缓解他的心理压力,同时也是罪犯亲属感情上的需要,体现了现代司法对罪犯及其家属的人道主义关怀,尊重了人性、彰显了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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