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 上证
本报讯 2020年以前,我国新增投产的2300万千瓦的核电站,主要安排在浙江、江苏、广东、山东、辽宁和福建6个沿海省份兴建。国家发改委前日透露,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复了《核电中长期规划》。
新核电站厂址已有13个备选
规划透露,我国已储备一定规模的核电厂址资源。除已建和在建工程外,在沿海地区开展前期工作已较充分的厂址有5000多万千瓦,主要有浙江的秦山二期扩建厂址、三门(健跳)厂址、方家山厂址、三门扩塘山厂址;江苏的田湾扩建厂址;广东的岭澳二期厂址、阳江厂址、腰古厂址;山东的海阳厂址、乳山红石顶厂址(需进一步研究);辽宁的红沿河厂址和广西的防城港或钦州厂址。这13个厂址核电建设规模计划为60个核电机组、5946万千瓦装机容量,实际建设规模还要大。
此外,自2004年以来,我国在广东粤东(田尾厂址)地区,浙江浙西地区、湖北、江西、湖南等地都开展了核电厂址普选工作,进一步增加了核电厂址储备。
考虑在福建建一座核电站
规划提出,从厂址条件看,到2020年,沿海地区的13个核电厂址容量可满足运行4000万千瓦、在建1800万千瓦的目标。结合我国能源资源和生产力布局情况,从现在起到2020年,新增投产2300万千瓦的核电站,将主要从上述沿海省份的厂址中优先选择,并考虑在尚无核电的山东、福建、广西等沿海省区各安排一座核电站开工建设。在“十三五”和“十四五”期间(2016-2025年)开工建设的核电厂址,可在沿海省份的厂址中选择,也可在一次能源缺乏的内陆省份的厂址中选择。湖北、江西、湖南、吉林、安徽、河南、重庆、四川、甘肃等内陆省份也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核电厂址前期工作。
根据规划, “十一五”期间,秦山二期扩建和广东岭澳二期两个项目可以投产。开工建设浙江三门一期和山东海阳一期两个自主化依托工程,并开工建设辽宁红沿河、广东阳江和福建宁德等核电站。
“十二五”期间,“十一五”开工的5个核电项目均可投产,继而可以安排一批新开工建设核电项目,可选择的项目有:广东腰古、粤东(田尾)、江苏田湾二期、浙江三门二期、广东阳江二期、山东海阳二期、辽宁红沿河二期、福建宁德二期、广西核电站以及华中地区核电项目等。
“十三五”期间,上个五年开工的核电机组均可投产,到“十三五”末(2020年),全国核电装机容量将实现规划目标,同时为2020年以后核电投产打好基础工业,“十三五”期间需开工建设不低于1800万千瓦的核电容量。
规划指出,按照15年内新开工建设和投产的核电建设规模大致估算,核电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总量约为4500亿人民币。其中,15年内项目资金需求量为900亿元,平均每年要投入企业自有资金54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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