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方传柳
本报讯 “用过的车票也能卖到5元钱,搞不懂买去干什么!”昨日,见过街上卖假发票的厦门龚女士,在福州汽车北站经历了一场竞买会,让她大吃一惊。记者调查发现,随着各单位年终报销时限的临近,榕城街头催生出一群收购真车票的贩子。
昨日下午2时,龚女士从厦门坐大巴车抵达福州汽车北站。刚下车,就有一名四十来岁的女子凑上来,问其手上的车票能不能送给她。龚女士还没缓过神来,另一男子也凑过来,手里还拿着2元钱,让龚女士把车票卖给他。这时,先前那名女子一把将男子推开,指着龚女士手中的车票,开价5元钱。
“我当时都傻了,一张车票90元钱,这票还能卖到5元钱。如果不是单位可以报销,我随手就给他们了!”龚女士说,看到两人为了一张车票险些争吵起来,她赶紧拿上行李走了。
记者随后来到福州汽车北站,在停车场观察了不到10分钟,就有3名男女围住4辆到站的大巴车,向到站乘客收购用过的车票,不少人被突如其来的买卖吓了一跳。
经过一番搭讪,一名自称来自安徽的中年女子,不小心向记者“透露”了发票用途:“现在很多单位有年终差旅报销,如果你从福州出差去南平,只有南平的住宿发票没有车票,有些单位不让报,所以我们找些车票,可以卖给别人!”
该中年女子表示,除了已经用过的真车票,他们手里还有各地的酒店住宿发票可以出售。
记者随后在华林路的天桥边,也发现几名不断向路人推销发票的男子,有人还喊出:“住宿发票、车票,都有!”而在省府路路边,几名贩卖发票的男子,甚至还给记者留下联系电话,表示若需发票,他们可以送货上门。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类似在街边公然收购或推销发票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应该给予打击。市民如果为了年终报销需要,向这些贩子购买发票,则属于未按合法渠道获取发票行为,万一发生纠纷或权益被侵害,将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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