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财政厅获悉,该厅日前拨出9574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中小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的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天1元。其中,农村低保家庭的寄宿生,小学生每人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最低生活补助费3元。每年补助的天数为学生在校300天,专项用于寄宿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补助。今年,全省按4个月(9~12月)标准,对70.7万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中小学生给予补助。
据了解,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提高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提高10元,初中每生每年提高15元。提高后最低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为:农村小学220元,农村初中305元。对个别地区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应继续保持原有支出水平,根据此标准,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43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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