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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卫生单位要公开六大事项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21 2:28:00
    • N本报记者 章微
        
          本报讯 近日,省卫生厅下发了《福建省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试行)》,详细规定了我省卫生监督系统必须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六大项内容,其中包括各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场所、咨询电话及法律法规依据,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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