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新闻点击>> 福建>> 正文
    • 城镇基本医保补助标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28 2:39:00
    •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本报讯 记者昨从省财政厅获悉,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和财力状况,给予分档定额补助,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各地解决,对城镇困难家庭缴费部分由当地给予重点补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与地方筹集的资金捆绑使用,专款专用。

          成年人补助标准:选择成年人每人每年筹资标准不低于200元的县市区,对实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人数,省级财政分四档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60元、45元、30元、15元;选择筹资标准150元至199元的,省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40元、30元、15元。

          未成年人补助标准:未成年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省级财政也分四档予以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30元、24元、16元、10元。


  • 上一条文章:福州有望直飞首尔
  • 下一条文章:当代艺术大展明日开展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