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京报》供稿
本报讯 对于新开工项目过多,造成投资增速过快威胁经济稳定运行,中央政府再次动用行政手段对新开工项目予以严格控制。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一些新开工项目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加剧了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低水平重复建设等矛盾,已影响到经济稳定运行。
国务院要求,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要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八项要求。
新开工项目的控制同时引入公开机制,根据通知,总投资5000万以上的项目,各地发改部门需对拟建项目建立管理档案,在项目完成各手续后,各省级发改部门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及其他方式,从2008年1月起按月向社会公告。此外,为确保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的质量,各级政府不得干预统计工作。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曾转发意见,对投资增幅高位运行提出警示:“任其发展,势必加剧相关行业产能过剩,加大金融风险,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
然而,根据国家统计局16日的数据,1~10月,全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6.9%,其中房地产开发增长31.4%。截至10月底,新开工项目同比增22518个;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同比增长26.5%。投资增幅高位运行仍未有效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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