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民情视点>> 健康帖士>> 健康快讯>> 正文
    • 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21 2:29:00
    •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据该草案规定,伪造、更改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雅 陈素娟 康荣辉)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