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民情视点>> 网观政策>> 正文
    • 公路工程盲目赶工将被惩罚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19 1:24:00
    • N据新华社电 

          今后,在公路建设领域,如果盲目赶工期将会受到通报批评和相应惩处。近日,交通部副部长冯正霖在全国公路建设座谈会上强调,施工合同一经签订,确定的工期就产生约束力。交通部部管重点公路项目一经发现有盲目压缩工期现象,交通部将在全国通报,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他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盲目赶工期的地区和项目要通报批评,并不予拨付超出进度计划外的工程款;出现以“长官意志”压缩工期的情况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坚决予以制止。

          据了解,合理工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前一段时期,一些建设项目由于工期安排不合理或压缩工期,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发生安全事故。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