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会签下达福州市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368万元、四千多床棉被用于补助受灾倒房户和损房户。按规定,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按照一般倒房重建户每户补助3000元,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重建户每户补助8000元的标准分配。此外,对损房受灾户根据其损房情况给予适当补助,确保春节之前迁入新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