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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首次拘留高空抛物者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14 1:55:00
    • N据《新闻晨报》
       
          本报讯 因先后两次在傍晚从19楼的自家阳台向附近小区抛掷杂物,家住上海市桥苑公寓的王先生日前被黄浦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义,处以10天行政拘留。本案也是上海迄今为止,对高空抛物行为处以行政拘留的首个案例。

          由于监视设备的抓录镜头在本案中被警方作为关键证据予以采纳,这也意味着在治理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的问题上,长期处于被动地位的管理方已找到了有利的办法。

      高空抛物三年未断  保安巡逻戴头盔

          建新公寓是黄浦区一座新建独栋小高层,和桥苑公寓仅一墙之隔。由于种种原因,桥苑公寓的不少业主对建新公寓的开发建设存在异议,尽管法院已经对业主们质疑建新公寓建造合法性的诉讼作出了败诉判决,但少数业主之后却采取过激行为来表达不满。这部分业主趁天黑的时候,利用总层高31楼的地理优势,向建新公寓的小区内高空抛物,抛掷物体包括生活垃圾、粪便、啤酒瓶等。

          据管理建新公寓的上海良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介绍,小区建成3年来已数千次被高空抛物袭击,建新公寓的外墙已经被严重污染,仅今年就有4辆停靠在小区里的轿车被砸坏,小区保安晚上外出巡逻都戴头盔以防不测。

      “聪明探头”解决“空袭”顽症

          11月6日,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办事处、物业公司和老西门派出所,共同决定对建新公寓的楼宇监控系统实施升级,利用高精度的监视设备捕捉来自相邻建筑物的高空抛物。当晚6时53分和次日19时38分,监控设备清晰地捕捉到了来自桥苑公寓19楼某室的高空抛物。

          警方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此后,建新公寓未再发生高空抛物事件。

          设在建新公寓大楼顶部的4部监控探头将桥苑公寓的外部基本覆盖,“升级后的监控设备可以把远处的景象拉近50米,而且还能在夜间识别动态物体。”据技术人员介绍,考虑到隐私权的保护,所有的探头没有涉及对方小区的卫生间和卧室部位。

      行政介入高空抛物有示范意义

          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高空抛物行为实施行政拘留,对于饱尝抛物伤害的物业公司、小区业主而言,无疑是有着积极示范意义的事件。

          上海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的张黔林律师说,早在1997年修订的《上海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中,就已经将高空抛物列入“危及道路、广场等场所公共安全行为”的范畴,规定了“在高空向下抛扔杂物的,对行为人可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但以往只要没有发生严重的人身伤害,警方即便接到报警,也不会以治安事件的标准来立案查处。

          张黔林认为,如果警方对王先生的这次行政拘留最终能得到法律界的认可,那么就意味着,在证据确凿的前提下,高空抛物的惩戒手段除了警告、民事赔偿外,还包括了强硬的行政处罚。而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还将因触犯刑律而招致更严厉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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