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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赃车 被失主认出来了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0-9 2:03:00
    • N本报记者 林丹 通讯员 黄志华
         
          本报讯 7日晚11时,罗先生经过福州东门时,看到了自己丢失二十多天的电动车就停在路边,他立即报警。福州温泉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正准备骑上这辆电动车的张某带到派出所调查。张某交代,20天前他经过塔头路时,有人向他兜售一部崭新的电动车,他花了1000元买下这部车。

          目前张某因涉嫌买赃被派出所留置,等待进一步处理。电动车当日已归还罗某。民警提醒市民不要贪便宜买赃车,一旦构成买赃将被处以罚款或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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