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郑彦
本报讯 昨日,福州市物价局下发通知,今日起,福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零售基准价格由5.86元/千克上调为6.54元/千克。这意味着,民用的15公斤规格钢瓶液化气(充装量14.5±0.5公斤),零售基准价格将从85元/瓶涨到95元/瓶,即每瓶涨了10元。
根据规定,瓶装液化气零售企业的具体零售价格,可在这一零售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8%。
目前,福州市各液化气零售企业基本都执行基准价格上浮8%的价格。比如,BP的15公斤规格钢瓶液化气,今日起就将执行102元/瓶的价格,加上6元的送气费,到户价格为108元/瓶。
市物价局表示,近期国际市场原油连续涨价,另外进入秋冬后各大炼油厂陆续检修,促使民用液化气出现季节性供应偏紧。液化气采购成本从本月初的6160元/吨涨到目前的6760元/吨(含税、运费,不含码头费用),故作出上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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