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郭大路
问题回放:
上期的问题是“花钱向孩子买家务合适吗”,爸爸给十岁的男生丁丁定下了有偿家务的规矩,孩子开头干得挺好的,不过遭到妈妈反对,丁丁于是撒手,从此不干家务,怎么办?
读者回应:绝大多数反对“有偿家务”
共有6位读者参与本期问题,倒有5位认为给钱干家务肯定不对,至少是不太对。
读者陈祖英引用了一个“独生子女状况调查结果”:我国孩子平均每天只有0.2小时的劳动时间,是世界儿童中参加劳动最少的一群。陈祖英说,其实小孩三四岁的时候特别喜欢帮着家长干活,可很多家长怕帮忙不成反添乱,或者弄脏了衣服,就是不肯让孩子动手;到大一点了,家长又把考试分数放第一。她认为,孩子做不做家务要看家长的态度,而不是金钱。
读者巫金凤说:应该让孩子从小知道什么是一家人,做家务是每个家庭成员应尽的义务。当孩子做完了家务时,一个微笑,一声谢谢,一个赞美,都能使孩子更加意识到自己在家庭中的分量,从而会更积极地帮忙做家务。
高女士“一举四得”的成功经验
唯一赞成有偿家务的是读者高女士,她举了自己的例子:她六年级的孩子从四年级开始“承包”午饭后的洗碗任务,月工资10元。如有违约,一次扣罚1元。两年来孩子也曾要求涨工资,这时高女士会拿出合同教育孩子信守诺言,建议孩子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择机适当增加家务,并且告诉孩子一个真理———赚钱的目的是为了自由地花钱,不能当守财奴。
高女士说她家的实践一举四得:培养了孩子劳动和信守合同的品质;让孩子在劳动中体会到赚钱的愉悦;还帮助孩子确立正确的金钱观;最后,减轻了自己的家务负担。
6位读者将得到稿费30元。有关家教的问题依然可以发到邮箱dahuilang617@126.com。
“有偿家务”没有错
N王玲(儿童文学作家)
本期邀请的专家是儿童文学作家、研究员王玲,虽然她很谦虚地说“作为一个普通的父母而不是什么专家,来回答这个问题,”不过这个分析完全可以用“庖丁解牛”这个成语来赞一下,值得所有家长学习———
丁丁老爸的做法我认为出发点是正确的。
这种做法的好处很明显:丁丁通过劳动,不仅锻炼了自理能力,知道钱来之不易,知道劳动的艰辛,会珍惜老爸和老妈的辛勤劳动,等等。通过一定时间结算一次……丁丁也通过劳动获得了一定的报酬,可以用获得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孩子帮助老爸老妈做家务,就能得到零花钱,我是赞同这种有偿家务的。
首先,要把孩子能不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区分出来。做自己的事情不能算有偿家务,如整理自己的玩具和书、削铅笔及整理自己的房间、书包之类,要算作自己的事情。哪些事情算家务?比给老爸擦皮鞋、倒垃圾、拖地板、洗碗、扫地等等,应该算作家务。
有很多家庭,让孩子做家务,到月底给孩子一定的零花钱,这些家务,实际上也是一种有偿家务的形式。大人孩子之间处理得好,不会给人一种“花钱买家务”的感觉。
丁丁的这件事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老爸制定出了“有偿服务”的规矩,把问题放到了明处,但是由于老妈的异议,丁丁的劳动成果得不到承认。丁丁之所以反抗,是因为他觉得老妈“出尔反尔”。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丁丁老妈的做法不合适。因为,丁丁和老爸是有承诺的,老妈随便改掉当初的承诺是不对的,孩子是接受不了的。
丁丁的行为也是有分寸的。他仅仅是和老妈对抗不洗碗。我相信,他在公共汽车上给老爷爷让座,绝不会要报酬!如果妈妈生病,要丁丁给妈妈拿一片药,丁丁也不会说“给我钱,我才拿”。妈妈应该相信孩子,从小培养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关心他人、尊重长辈这些好习惯和社会公德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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