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张林 潇璇 徐锡思 林哲森
主持人:林女士曾在一家幼儿园任保育员,工作期间,不小心从梯子上跌下,当时到医院检查并无大碍。可离职后,林女士发觉腰部一直不适,再到医院检查后得知腰部受伤严重。幼儿园方认为,林女士离职后查出的腰伤与当时摔伤无关,不愿承担责任。林女士遂以工伤事故损害赔偿为由,将幼儿园告上法庭(详见本报25日A15版)。离职后才发现自己受伤严重,且可能是因为在原单位工作时受伤引起,这能算是工伤吗?让我们先看看读者说法。
读者说法:
台江区林先生、手机尾数为5742的读者:尽管多次到医院检查无果,但林女士一直都感觉腰部不适,这也许是腰椎5椎弓崩裂、滑脱的前兆。劳动部门也认定她的腰椎伤属工伤,幼儿园就应该支付林女士的医疗费用。
鼓楼区黄先生、手机尾数为1817的读者:摔下梯子后,林女士在幼儿园仍能干体力重活,几次检查过均未发现问题。至于腰椎5椎弓崩裂、滑脱,是她离职后才查出的,这和幼儿园有没有关系,还很难说,幼儿园不用担责。
法官说法:
林女士离职前检查结果为“腰椎未见明显异常”。至于她离职后查出腰椎受伤严重,根据提供的司法鉴定结论,无法确定林女士的严重腰伤就是那次摔伤所致。
因此,林女士在幼儿园工作时摔伤与她腰椎5椎弓崩裂、滑脱没有因果关系,幼儿园对她的伤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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