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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查获首例“福娃”图案侵权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0-24 0:51:00

    • 变质饮料牵出这起奥运吉祥物侵权案

      N本报记者 朱丽萍    通讯员 张莉 文/图

          本报讯 奥运福娃“晶晶”“贝贝”竟然被饮料公司印在了饮料的外包装上!昨日,北京奥组委法律事务部向福州市闽清县工商复函确认,这属违法行为。目前,闽清工商已依法对该饮料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6箱涉嫌侵犯奥林匹克专有权的带有“福娃”标志的果汁饮品已被查扣。据了解,这是福州市出现的首例“福娃”图案侵权案。

          闽清12315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街边商店购买一瓶果汁,是变质过期产品,要求查处。

          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这瓶果汁包装上印着奥运福娃“晶晶”,经检查,产品包装上没授权单位等相关内容,执法人员根据饮料上标示的厂家的地址,迅速赶到位于闽清县梅城镇省道旁的一家饮料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发现一楼厂房一侧堆放着几十箱饮料,经检查发现,其中的26箱果汁饮料的包装盒上,印着奥运吉祥物福娃“晶晶”“贝贝”的图案。

          该饮料厂的经营者无法提供北京奥组委的任何授权文件。工商执法人员将现场查获的26箱带有福娃标志的果汁饮品暂扣,并开始就销售渠道、销售情况等问题对该饮料公司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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