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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榕居民温泉水资费上调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0-13 1:15:00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王勋 薛辉  实习生 杨乐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建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实施,居民非营业性温泉水资源费由原来的0.5元/吨调至0.9元/吨。新的温泉水资源标准还对公共澡堂、温泉水、桑拿和宾馆等经营性用户的收费进行了区分,公共澡堂水资源费从0.2元/吨调至0.5元/吨,而桑拿宾馆等营业性水资源费则从0.8元/吨调到2元/吨。

          福州市温泉供应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该公司向居民供应的温泉费为6.5元/吨,向商业场所(宾馆、酒店、桑拿等)供应的温泉费为7.5元/吨。据悉,温泉费包括温泉水资源费和其他费用,温泉水资源费提高了,但向居民和商业场所收取的温泉费仍然不变,今后具体的调价方案上报主管部门确定后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由于许多桑拿宾馆都套用公共澡堂0.2/吨的标准,此次调价后,他们的成本将从0.2/吨涨至2元/吨,上涨了9倍。成本的增加,是否会带动桑拿价格同时上涨?对此,业内表示影响不大。某桑拿城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使用的温泉水约10吨左右,就算每吨资费上调到2元,一天的成本也就多了18元,一个月不过500多元,加上市场竞争如此激烈,不会轻易提高桑拿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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