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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分层出让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0-11 1:51:00
    • N据新华社电 北京晚报

          随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颁布并将于今年11月1日实施,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将随之发生重大变化。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规定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招标拍卖挂牌范围,更有利于形成资源配置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自2002年施行以来,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比例明显提高。全国“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和价款从2001年的0.66万公顷、492亿元,提高到去年的6.65万公顷、5492亿元。

        这位负责人说,物权法明确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出让。明确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是物权的一种形式,可以分层,分别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土地使用权不再是一个平面概念,而是一个空间概念。因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主要从五个方面作了修订:一是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二是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出让;三是将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四是进一步明确挂牌出让截止问题;五是进一步规范出让金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

          另外,对于目前一些媒体报道的“开发商拿地将不能进行土地‘分期付款’”的说法,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这是误读,如不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商拿地还可以分期付款,但不可以分期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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