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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不用政府资金不需审批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5 1:12:00
    • N本报记者 关永辉

        本报讯 今后,我省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度,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或备案。记者昨从省发改委获悉,省政府下发了《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两个办法按照依法行政原则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作了具体的规定。
        此外,为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广大企业投资者服务,配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工作需要,省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开发全省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系统,该系统将于2007年3月正式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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