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南方都市报》供稿
本报讯 福建石狮走私香烟活动一度相当猖獗,一走私团伙竟然通过类似股份公司的运作手段,筹资7000万元大肆走私香烟,在石狮被打击严厉后又转战广东惠阳,走私香烟金额逾11亿元。昨日,该团伙成员在深圳市中院受审。
20名嫌犯大多为福建石狮人,据检方指控称,2004年初,卢某、林某商定由林负责在香港收购香烟并转口到菲律宾,卢负责将境外的香烟在福建石狮海域偷运进境。
双方为了走私的顺利进行,还借鉴了现代股份公司的运作模式,各筹资3500万元作为走私活动的资金。
据海关核定,自2004年初至2005年10月间,卢等人偷逃税款额为9.2亿元,
2005年底,由于福建石狮地区执法部门加大打击走私香烟力度,卢某等人到广东惠阳做“生意”。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间,上述人员共偷逃税款额为人民币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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