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关永辉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牵头组织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福建省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日前实施。《办法》明确,招标人在国家指定媒体或者在本省指定报刊及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同时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本省指定信息网络。
据悉,《福建日报》和“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络”(http//www.fjbid.gov.cn/)为本省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媒体,同时指定“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络”为本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的信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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