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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东街7店面已停水6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7-1-11 1:40:00

    • 2年无处缴费,没想到竟收到欠费停水公告

      N本报记者 王帆宇 文/图

        本报讯 “店里停水5天了,我们拿着钱却不知道去哪交费!”昨天,福州东街中福广场一楼沿街商户戴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591-87095110称,由于一楼商铺只有一个总水表,而原本代收水费的商户又搬离了中福广场,导致2年来众租户无法缴纳水费,从上周五开始至今已停水6天了。福州市自来水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租户应让商铺产权人到自来水公司办理缴款手续,才能尽快恢复供水。

      【反映】
      欠费2年未见催缴
        陈先生在中福广场一层经营服装店,他告诉记者,现在一层的7家店面共用一个总水表,为方便计费,各店家又自行在店内安装了分水表,原来交水费是通过总水表所在的店家统一收取缴纳的。
        “但2年前,这个商家搬走了,也就没人来统一收水费了”,陈先生还表示,2年间从未见到任何催缴水费的通知,而在本月5日,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派人来拆走了总水表,并停了水。
        租户戴女士提出,原本7家商户中的一家餐饮店是用水大户,但是这家店已于去年搬离中福广场。在中福广场一层的沿街墙面,记者看到一张落款为“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的“欠费停水公告”,公告中称由于欠水费6571.5元,若3日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将停止供水。记者注意到,该公告的通知对象是“旗汛口百货”。
        一位租户表示,所欠水费6571.5元显示是“旗汛口百货”拖欠的,那这笔费用就不该由现在商户全额承担,那么到底哪些是目前的商铺所欠的,又该如何认定?大家都不清楚。

      【物业】
      一层店面几经转手
        在物业中福广场管理处,工程部负责人林工告诉记者,由于中福广场一层沿街店面情况比较特殊,因此物业从未介入其水费的收取工作。
        林工称,中福广场一层沿街店面历经旗汛口百货、台湾百货鞋庄、冠亚广场部分拆迁户等多任产权所有人,缴纳水费都是由其产权所有人或租户自行完成。
        记者从林工处证实,台湾百货鞋庄的确曾作为总水表所在商铺,代收过7家商铺的水费达2年时间。

      【自来水公司】
      产权人应尽快清欠
        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电话采访,该负责人称,本次对中福广场一层店面的停水处理,完全按照福州市供水管理规定的催收程序,经过催收员催收和张贴公告通知,由于水费仍未缴纳,因此拆表停水。
        福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欠费办相关负责人称,租户应联系店面产权所有人,让所有人尽快到自来水公司的欠费办办理清欠手续,才能恢复正常用水。
        该负责人称,不少商业用途的房子、店铺等,租户经常更换,因此自来水公司只能通知产权所有人交费。但一旦产权人变更,却没到自来水公司变更合同,这就会造成长时间的无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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