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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副教授打赢“博客第一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6-8-3 2:39:00
    • N《南京日报》供稿

        本报讯 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状告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名誉侵权,引发了“中国博客第一案”(本报曾作报道)。昨天,南京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该公司被判决在其下属的“中国博客网”首页刊登致歉声明。
        法院认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据此,“中国博客网”应承担监督控制、停止传输有害信息的法定义务。
        何为“有害信息”?该院认为,有害信息是指网络系统中传播对国家、社会或者他人合法利益构成威胁或者损害的不良信息。若网络中存在侮辱内容,必然对特定主体造成损害,应视为有害信息。《烂人烂教材》中“猥琐人”等词语,在常人看来具有明显的侮辱性质,应属有害信息。
        此外,无论从文明办网的要求,还是从网络管理的规定来看,只要信息存在侮辱性、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内容,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直接对该内容作出判断,主动采取措施。
        对此,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对有害信息的判断标准存在失误,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故判决“中国博客网”在其首页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并保留10天。同时赔偿陈堂发经济损失1000元。
      案件回放
        去年9月的一天,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在“中国博客网”,偶然发现在一篇《烂人烂教材》的心情日记里,博客主人K007指名道姓称其为“烂人”、“猥琐人”、“简直是流氓”。
        陈堂发马上与总部设在杭州的“中国博客网”联系,要求删贴。但该网站以日记内容不违反发帖规则不同意删除。
        于是,陈堂发以“中国博客网”拒绝删帖,导致自己名誉严重受损为由,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告到法院。在得知被告后,“中国博客网”已隐藏了《烂人烂教材》这篇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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