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积极参与有关中国银行业机构的重组改造,民营资本进入中国银行业不存在法律障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9日在北京大学民营企业投资与发展论坛上发表演讲时作出上述表示。
“银行机构的资本准入和机构准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资本准入上,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不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已出现了一大批民营资本参股甚至控股的商业银行。”唐双宁说,在机构准入上,监管机构一直持审慎态度。但这并不是针对民营资本,而是考虑到我国银行业机构数量基本饱和、目前银行业潜在风险仍然较大、熟悉银行业务会管理的专门人才十分紧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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