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从元旦开始,省内4.5万名保险营销员要挂牌展业,才能向社会公众提供保险业务,否则广大市民可拒绝其提供的保险服务。记者昨日获悉,我省(除厦门外)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推行保险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
保险营销员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与保险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才能取得保险公司发放的《展业证》。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