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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可入住后再还 宽限期内只还利息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6-5-25 2:07:00
    • 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来源:记者昨从招行福州分行获悉。

           ■看点:招行正式在福厦泉三地推出“入住还款”业务,银行允许借款人在贷款一段时间后,再开始偿还贷款本金,这也是省内第一家推出此项服务的银行。据悉,借款人在申请住房贷款同时申请“入住还款法”即可办该项业务,无需更多的手续和额外的费用。办理成功之后,银行会提供给半年到1年的入住准备期,在此期间,购房者只需还贷款利息,无需还贷款本金,待到入住准备期结束后,再按正常方式偿还月供。

           ■业内:“入住还款法”让购房者资金“缓过劲”后,再转为普通的还款方式,这不但增强了购房者的还款能力,而且也有助于银行降低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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