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义伟 黄孔瑜 实习生 杨枫
本报讯 昨天上午,闽侯县甘蔗街道亭下街,45岁的陈金妹正像往常一样准备去福州市区买鱼进货,就在搬电瓶上车时,“轰”的一声巨响,电瓶突然炸开,其中的稀硫酸飞溅到她的眼睛里。邻居赶忙把她送往医院。
记者赶到现场,看到这个方形的电瓶外包装没有贴商标,盖子已被炸开,还有大半箱的稀硫酸液体。“这种电瓶也称蓄电池,鱼贩子都是通过电瓶发电给鱼供氧以保持鱼的鲜活,这电瓶刚买来20天,我们怀疑它是三无产品。”鱼店老板说。
在福州省立医院五官科的病房里,伤者陈金妹满脸痛苦,一旁的家人说她左眼已看不见了,右眼也受伤了。而卖电瓶的商家说他们卖了10多年电瓶,没有发生过伤害事故,并称这电瓶是“航海”牌电瓶,有正规的厂家。
闽侯工商部门已对销售商的电瓶进行了封存,他们表示,该电瓶的外包装没有中文说明,不符合国家规定,但是是否质量问题引起的爆炸还有待鉴定。
感谢闽侯陈先生拨打87095110提供线索,线索费50元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闽ICP备案05029782号
海峡都市报社新闻热线:968111 广告热线:0591-87095562
海峡都市报社发行服务:0591-87095582、87095584 E-mail:fx@hxdsb.com
2006-2007 海都资讯网 版权所有 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