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马智晔/通讯员 林革
本报讯 昨日省统计局城调队提供的数据显示:1~8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68.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位于全国第5位;人均消费支出5782.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3%。
省统计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国家反馈资料,1~8月,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州)中,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位于上海市12624元、北京市11699元、浙江省11327元和广东省10087元之后,列第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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