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华夏时报》供稿
本报讯 昨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6年下半年认定的106个“驰名商标”,其中北京的“清华大学”被推荐为全国驰名商标。
据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张国鸿介绍,“清华大学”作为学校、教育、培训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将可以获得跨类保护的权利,众多傍名牌的培训班、教材等众多领域非法使用“清华”商标侵权行为都将面临被起诉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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