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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研发中心 最高奖百万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6-11-17 2:07:00
    •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颜晓菁

        本报讯 “十一五”期间,福州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对科技的总投入将达到10亿元,并拿出巨资奖励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人才。记者昨日获悉,这是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福州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若干配套政策》作出的新规定。
        其中,为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对在福州市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企业研发机构,新通过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国家、省、市科技成果鉴定或评审、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及以上的项目,形成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3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鼓励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市属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并对进站博士后每年补助经费3万元。对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额度,分别提高到5万元、3万元和1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对获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研发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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