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引爆争议后已两个月,马英九本人对所得及支出详情,以案件在侦查为由始终避而不谈。周志诚昨天公布年度所得级薪资方式,证实马英九汇款的项目并非特别费,等于是两个月来,首度以数据证实马英九并未侵占公款或挪为私用。
据了解,国民党部和台北市及律师团,连日也锁定谢长廷、陈水扁、吕秀莲及苏贞昌等民进党高层,提出反击战略,包括追查特别费也采直接汇入个人账户的谢长廷、陈其迈、叶菊兰、许添财等人的账户及历年财产申报状况,调查他们汇入特别费的账户是否有因超过100万元必须申报财产的情形,及追查是否有“将特别费视为私人财产来申报”的争议。
周志诚表示,他计算马英九在当选台北市长后至今,共有92个月,每月市长薪水共17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实拿15万元,另外包括年终奖金、稿费、存款利息、演讲津贴及国民党副主席时代的特别费,所得共810万元。
周志诚说,因此马英九市长薪资加上其它业外所得,平均每月所得为23.8万元,每月另有17万元特别费汇入账户;马英九则每月固定汇款20万元,给周美青做为家用及固定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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