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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岩“1·6”特大交通事故一审宣判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5-10-17 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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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据新华社电

          

           福建龙岩“1·6”特大交通事故案,日前在龙岩市新罗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被判赔偿各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计346万余元。

           2005年1月6日,闽A52759集装箱货车在行驶至同三高速公路莆田仙游灵川路段时,因前轮爆胎失控,从A道冲破中央隔离栏撞入B道,与正在向前行驶的闽FY1329闽西快运大客车发生猛烈碰撞,酿成29人死亡、18人不同程度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至2005年8月,新罗区人民法院陆续受理了原告谢铭孜等诉被告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19件,诉讼总标的达660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赔偿各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总计346万余元。

             据了解,新罗区人民法院在受理该系列案后,通过积极协调已由被告闽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先行支付受害者赔偿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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