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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车退票 收费标准有调整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5-12-27 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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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据新华社电
           
        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26日说,从2006年1月1日起,火车退票费将按每张车票面额计算,收费标准为20%(四舍五入到元)。
        目前,火车退票费按应退票价计算,每10元(不足10元按10元计算)核收,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一张票价52元的火车票,现在的退票费为12元,而新规定执行后,将是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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