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海都资讯网>> 新闻点击>> 国内>> 正文
    • 火车票暗收强制险 法学博士告状昨被驳回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5-12-13 1:19:00
    •     

          N《新闻晨报》供稿

          

           本报讯 中国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黄金荣诉北京铁路局知情权侵权纠纷案(本报曾作报道),昨日下午被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驳回,理由是已有法规规定火车票强制保险。法院对黄金荣提出的3.98元索赔不予支持。原告诉讼代理律师表示不服判决,将提出上诉。

           “每张火车票的价格中都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而且已收了54年,乘客却不知道,这不是侵害乘客的知情权吗?”败诉后的黄金荣嘀咕着。而铁道部有关人士昨天以诉讼主体不是其本身为由拒绝发表评论。

           今年8月8日,黄金荣在北京铁路局一营业处购买火车票,偶然获知每张火车票的价格中都包含了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且从1951年至今一直在收取。他以北京铁路局营业处在收取他基本票价2%的“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约3.98元)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把北京铁路局告上法庭。

           由于牵扯多方关系,黄金荣并没有在此案中诉讼北京铁路局收取“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的合法性,同时也没有选择国家铁道部作为被告。

           原告代理律师贺海仁说,这是一起专属管辖的诉讼案件,普通法院不会受理,所以尽管被告方是北京市铁路局,这起诉讼还是要在北京市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换句话说,即便上诉,还是跳不出这个圈子。


  • 相关报道
    Powered By Google
  • 相关热词搜索
  •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