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朱四倍(大学教师)
据报道,据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流通与消费研究室主任陈新年透露,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但有过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
99%企业没有捐赠,许多人指责企业缺乏“乐施善捐”的社会责任感。这种谴责是有道理的。
笔者在思考,公众在抨击中国富豪吝啬于慈善事业的同时,也忽视了慈善事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慈善绝不是富翁们的专利,来自公众的捐赠也是重要的社会发展资源。
看看美国的做法。2003年,美国人捐赠2410亿美元给慈善公益机构,人均捐献善款460美元,占当年人均GDP的2.17%;而我国2002年人均捐献善款0.92元,占当年人均GDP的0.012%。据中华慈善总会统计,每年的捐赠大约75%来自国外,15%来自国内的富人,10%来自百姓。另外,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我国志愿服务参与率按目前总数4000万人计算,为3%,而美国为44%,美国公民18岁以后就开始习惯于服务社会。
也就是说,指责99%企业没有捐赠的公众,忘记了大多数的公民也没有给慈善事业尽一份力。我们和美国在慈善事业上的差距,并不仅仅体现在企业与富豪的捐赠上。这就需要提高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让慈善组织取得公众的信任,感召越来越多的公民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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