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进
本报讯 “今天上午,楼下的物流公司又害我上班迟到了。”昨日,家住福州工业路庭芳苑小区的朱先生反映,小区一楼有家物流公司,常有运货车及提货车堵住小区门口,影响业主出行。
朱先生说,靠小区大门口一侧的一层是店面,被华宇物流公司租用,经常有车辆来往,尤其是上下班的时间,常有华宇的运货车或是来提货的车辆挡在小区门口。
5月31日中午,记者到了现场,看到华宇物业的两辆运货车都停在店面门口,其中一辆挡在小区门口;店面门口堆着不少货物。
小区当日值班保安李先生向记者证实了朱先生的说法。他说,每天都有不少车辆来往这家物流公司,尤其早上7点至8点时,来往车辆比较多,堵在小区门口。
他说,他们也把“禁止停车”牌放在小区门口,小区物业已经和这家物流公司交涉了多次,但由于物业并没有强制力,因而老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他们也没办法。
对此,记者采访了这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我们也是业主,我们也有权利啊。”他介绍,从2004年开始,他们在这开店,当初他是和开发商签订了租赁合同,签订合同时也讲明是做物流的;现在每个月租金3000多元,每个月也得交纳物业费。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推行的小区开店听证制度,并不适用于物流企业。
那么,业主的权益该如何维护?对此,记者咨询了省高级法院的法官陈先生。他认为,目前,很多小区里存在的经营者和住户之间的矛盾,是可以解决的。
他说,虽然目前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制定业主公约,对这类矛盾进行解决。
他表示,小区里的每个业主都有权利,但每个权利又都是有限度的;业主委员会可制定出业主共同生活的准则。如有业主不遵守,又确实影响到了其他多数业主的权利,那么业主委员会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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