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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考院征收“人头费”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6-7-26 1:56:00
    • N北青

        本报讯 每录取一名江苏籍考生,高校就要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交纳30元的录取费,如此收费引来多所重点高校联合抵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以高校未交费为由,扣发“新生录取名册”,而没有录取名册,高校就无法寄发录取通知书,这使得已经被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复旦、哈工大等多所重点高校录取的近500名江苏籍新生,至今没能收到录取通知书。

         “情况说明”

           7月18日,“关于江苏省新生尚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情况说明”同时出现在北大、清华两校的招生网上。说明中称,近日来,两校招生办公室不断收到江苏籍考生电话,询问录取通知书尚未收到的原因。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省级招办须在高等学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三日之内将录取考生名单寄给有关高校。高校再根据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但截至目前,两校尚未收到江苏省教育考院寄送的江苏考生录取名单,因此录取通知书无法发放。

           随后,7月19日,内容和标题一字不差的“情况说明”又出现在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招生网上。7月20日,同样的“情况说明”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

         30元的录取费

           前晚6时,上述6所高校中部分学校的招生网上挂出了“关于江苏新生未收到入学通知书情况的再说明”,挑明了事件原因———未向江苏籍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是因为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扣发终录名单,而扣发理由是高校未向其交纳每生30元的录取费。

           记者在清华大学招生网上看到了这份“再说明”,其中强调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清华仍未收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寄送的江苏考生终录名单,因此录取通知书依然无法发放。清华大学认为,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做法违反了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清华同时声明,向高校收取录取费的行为是不合理的。迟迟不能发放录取通知书,清华校方也很着急,但目前事情仍然僵持着。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未作正面回应

           记者随后以考生身份询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为何迟迟不向高校寄送终录名单,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回答说:“如果已经到学校发来名单这一步了,你就不要着急了,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当记者追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是否已向高校寄送了经核准后的终录名单时,这名工作人员绕开了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之后,记者试图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但该负责人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

         高校招生办:

         减少在苏招生名额

           据悉,去年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就要求高校交纳每生30元的录取费,因拒交费,上述不少高校至今都未收到去年的终录名单,招生主管部门此举使高校不得不减少在江苏的招生名额。一所高校的招办主任无奈表示,最终的受害者是考生。

           为此,一些高校“铤而走险”,未拿到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的终录名单就发出了录取通知书。这所高校的招办主任告诉记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收费不合理,学校不会按其要求交钱,而为了不让考生着急,学校已经发出了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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