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张春萍(法官)
25日,贵州盘县县政府召开“公开逮捕、公开审判毒贩子”大会。大会结束时,到会的县领导感觉会场气氛不是很热烈,决定炸毁“毒贩”余某的别墅楼来烘托气氛。(6月28日《法制晚报》)
炸“毒贩”的别墅来营造禁毒日的氛围是一幕闹剧,一幕由法盲领导导演的闹剧。据了解,“余某贩毒案”尚处侦查阶段,即便他贩卖毒品罪名是事实,在法院宣判之前,任何人、任何机关非经法定程序都不得随意处分其财产。
第二,遍查所有的法律法规,笔者都没找到“以爆破形式执行财产刑”的规定。由此可见,盘县某些领导的做法是对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一大“创新”,但这种“创新”是以牺牲法治为代价的。第三,执行刑罚的权力专属司法机关,就财产权的执行而言,依据《刑法》规定,应由人民法院执行,政府部门并无此权。笔者无意为“毒贩”开脱。但盘县个别领导越俎代庖的做法与法治政府理念严重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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