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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震区孤儿 再给他们一个家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5-17 2:45:00
    • N本报记者 吕蕴岚 李帅 张超晖 阮友直 薛辉

          本报讯 “一看到电视上出现灾区幼儿的画面就想哭,一想到有的幼儿在这次事故中失去了亲人,就特别难受。”昨天,家住福州晋安区后浦村的文女士打进本报热线968111说,她刚结婚4个月,有个可以遮风挡雨的家,她想收养一个地震孤儿。

          和文女士一样,想收养地震孤儿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纷纷表示,希望通过本报联系四川省民政厅,了解领养程序,为灾区儿童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为此,记者联系了省民政厅,得知省民政厅正密切与四川省民政厅及国家民政部联系此事,已明确获悉灾区孤儿的收养条件会有所放宽。民政部门鼓励有爱心、有经济能力和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家庭跨省收养孤儿,建议待灾情稳定、受灾孩子确定为孤儿后再申请领养。

          民政部灾害应急办范先生也表示,目前灾区孤儿已由当地民政部门先妥善安置,当地相关部门就地震孤儿的数量、分布以及救助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调研,待灾区生活恢复正常秩序后,将制定具体的地震孤儿救助计划方案并尽早启动。

          本报将与华西都市报联手,由华西都市报负责联系当地政府,了解需要帮助的孤儿的情况。有意收养地震孤儿的市民,可先拨打本报热线968111报名,登记您的基本情况。待情况明朗后,本报将根据四川方面提供的信息,与您一道最终确定收养关系。

          与此同时,福州实验小学、福建省实验幼儿园率先发出倡议,凡是该校学生家长收养、助养的灾区孤儿,均可安排进这两所学校就读,并免除他们在校期间的一切费用。目前,这一做法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认可。

      □相关链接

      收养条件

          1998年修订的《收养法》规定,只要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可以收养孤儿。同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收养应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于跨省收养的市民,还需到孤儿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持收养证和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为孩子办理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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