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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器超期服役 安全隐患大
    • 作者:海都资讯网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更新时间:2008-3-25 2:29:00
    • N刘莹

        “1986年买的水仙花牌冰箱放在老家还用着;1988年买的东芝电视,父母有时还会看看;电热毯什么时候买的已忘了,也还在用。”昨日,福州台江的陈女士对上门来的家电维修师傅“如数家珍”地介绍家中的老家电。
        像陈女士这样的市民不在少数,尽管有些不放心,但大多抱着只要能用就继续用的态度。
        便民家电专家提醒:一般的家用电器都是有使用寿命的,而且超期服役的家电在使用时会出现电线老化而导致漏电、元件技术指标下降、有害物质泄漏和噪音增大等安全隐患。在选择家用电器时,要注意核实产品的生产日期,尤其是购买二手家电产品时,更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产品在安全使用期限内。
        家用电器使用年限 日本对家电最短有效期限即我们通常说的最短使用寿命规定如下:黑白电视机8年,彩色电视机8年,电风扇8年,立体声收音机6年,电动剃须刀6年,电冰箱9年,电烤箱5年,洗衣机6年,电饭煲6年,电水壶5年。而我国家电行业一般认可的正常使用年限是:电风扇16年,电冰箱13~15年,洗衣机12年,电热水器、吸尘器11年,收录机10年,彩色电视机8~10年,电熨斗9年,电子钟8年,电热毯8年,录像机7年,家庭电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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