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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政让福州楼市更稳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更新时间:2006-5-31 0:41:00
    • 新政将让更多的人买得起房子(资料图片)

      N本报记者 吴宇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国六条”)震动了房地产市场各方。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是,人们对于九部委六条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何种影响有了新的观点,福州的一些业内人士也围绕几大焦点问题,分析解读新政细则对福州楼市的影响。

         焦点一:提高首付比例解析:

         调控新政温和出台

           5月17日,国务院第132次常务会议精神关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国六条”中的一条重要措施即是从信贷入手调控房地产。

           而九部委《意见》则在提高首付比例上做了调整。《意见》规定:有区别地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此次《意见》的规定颇出市场人士的意外。“国六条”公布仅一周,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当前经济形势通报会议”上要求,要大力发展实质性首套住房消费贷款,严格审批非自用型购房贷款,对多套房屋以及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等投资和投机性需求要大幅度提高首付比例和严控授信。银监会此项对自住和投资、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区别对待的政策,目的非常明确,即减少投资尤其是投机行为,从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然而,此次出台的新政显然要温和得多,并没有预期的对首次购房和重复购房,购买高档住房和普通住房,执行不同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息。

         影响:福州早已三成首付

           地产策划人黄锐认为,在4月28日央行加息后,并没有出现购房人观望的态势。于是,提高贷款首付便成为调控的新手段。但是从这次出台的新政看,首付调整的幅度并不大,对福州的影响更是微乎其微,因为目前在福州要求三成首付按揭的银行已经非常普遍了。新政更多的还是对于银行和购房者心理层面上的导向与暗示。

           那么对于大部分购房的人来说,大约能够承受的首付底限是多少呢?

           记者算了一笔账,以100平方米的流行户型进行计算,4000元/平方米,总价为40万元的房子首付三成的话,大约要交12万元左右,以及其他如保险费等支出,首期款在13万左右。

           记者近日在几家楼盘售楼部调查了几位购房者。一些购房者表示,对于他们来说,能够接受的首期款,15万元是上限。如果超过这个上限,就可能会选择更小的户型或买二手房。

         焦点二:延长征税期限

         解析:严控房产投机行为

           刚刚出台的“国六条”中有“完善住房转让环节税收政策”的要求。而在九部委《意见》中指出,为进一步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需求,从2006年6月1日起,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意见》同时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税务部门要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漏征和随意减免。

           按照去年6月1日,由国税总局、财政部和建设部三大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了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现在将这一期限延长至5年,也就是说,如果不想在转让时被课以营业税,房屋所有人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才能出手。

         影响:二手市场房源骤减

           福州的部分中介机构的老总认为,营业税征收时限的延长会对部分投机、投资者产生影响。新政将拉长房源的成交周期,原本两年后免收营业税的房源,新政出来后,将会延长到5年后再转手,从而导致转手频率的降低,成交量的下降。同时,由于营业税时限的延长,部分投资者的资金很可能被“冻结”,从而导致投资者的购买需求会有所下降。

           福州房产有关中介人士认为,如果延长营业税征收时限,二手房市场也将进一步受到影响。他表示:“延长二手房营业税征收时限,对二手房市场的房源释放肯定会有影响,新政出台后,市场可能会有一段观望期,但是长期趋势还是乐观的。因为购买力还是存在的。”

           中介人士表示,通过税收手段增加二手房的交易成本,虽然可以打击炒楼行为,长远目标是好的。但由于供给关系失衡导致房源紧张,房价上升,房屋投资者就会把增加的税收变成卖房成本转嫁到买家身上,也就是说弄不好反而引起变相的涨价。

         焦点三:量化住房结构

         解析:调控重点指标细化

           “国六条”中称,要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对新建住房结构首次提出了具体比例要求。

           九部委《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要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要纳入各级城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另外,《意见》更直接规定,自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所占比重,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而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等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须报建设部批准。

           对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意见》也要求加强监管。对已经规划许可仍未开工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尤其是套型结构超过规定的项目,不得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擅自改变设计、变更项目、超出规定建设的住房要依法予以处理直至没收。

           这是从2004年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行业开展调控以来,指标最为细化的调控措施。也是监管口气最为严厉的一次。

         影响:扩大住宅消费层面

           对此措施,地产策划人庄子先生认为,量化住房结构措施的出台反而更有利于福州楼市的繁荣。因为对住房结构比重的控制,更有利于扩大住宅的消费面。比如在福州70~80平方米一套的住宅在市场还是一个空当,如果这类房子占了一定比重,那些新婚夫妇、刚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寻找过渡房的,投资出租者都会成为潜在客户。因此对产品供应结构的调整对纠正前一段地产开发的盲目性非常有必要,如果没有有效控制这种盲目性,最终抑制的是开发商的开发能力,吃亏的是开发商。虽然这些政策有悖于市场自由竞争的原则,但为了纠正供应结构的偏差出台这个政策,在目前是个不错的手段。无论对消费者还是开发商都是好事。

           21世纪不动产福州区域总经理祁世钊也认为,从供应结构上进行调控是抓住了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关键问题。目前市场上房子的供应量确实不少,但是真正适合普通消费者需要的房子实在不多,像两房一厅的房子是很畅销的,但不管在福州还是外地这样的房子都偏少。如果真正对新建住宅的供应结构有个指标,中低价房、限价房占有一定的比重,对于普通消费者肯定是个好消息,对于中介机构来说从长远看也是好消息,这意味着不管是二手买卖,还是租赁,都有更多受普通消费者欢迎的房源。

          焦点四:透明信息管理

         解析: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此次出台的“国六条”明确提出政府还将完善统计与信息披露制度。

           而《意见》则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条件、消费特征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要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工作机制,统计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意见》还要求房地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   

           而就在“国六条”出台刚几天,福建省建设厅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全面、及时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公布制度,使市民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市场供求情况。

           《通知》明确要求: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已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城市,要以房地产信息网为平台,实时更新公开、公布可售房源及销售信息。可售房源总量包括可售楼盘总数、总套数、总建筑面积,并按不同区域、户型面积、预售批准年份、房屋用途等分类统计公布。具体已批准可售楼盘项目还要公开、公布预售许可证号及内容、批准项目基本情况以及实时动态更新的楼盘表,方便市民了解各楼盘的实时销售状态。尚未开通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有关信息。

           《通知》强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就采取预定或收取订金方式销售楼盘;未按时如实报备、公开商品房预售信息;发布不实价格信息,恶意哄抬房价;发布不实销售进度、囤积房源,诱骗消费者争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进行严肃查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公开向社会曝光。

         影响:期待加大监管力度

           眼下的房地产市场,由于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供求关系的严重扭曲。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信息披露进行严格规范,让购房者真正掌握透明、公开的市场信息,是楼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省建设厅的这个文件一经公布,马上引起消费者的叫好。

           日前,记者在一家开发商举行的产品鉴定会上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他们都认为信息透明管理政策对规范房地产市场是很有必要的措施。

           业主黄先生认为,政策有了但还应该规定开发商对信息真实性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管是谁,制造虚假楼市信息,就要严肃追究责任。所以主管部门的监管不能缺位,如果政策订得很好,没有监管也是空的。现在政策出台了,下面就看主管部门如何监管了。

           业主郑先生也说,现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采取预定或收取订金方式销售楼盘的还不少,应该抓住典型案例打击曝光;另外还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房子开盘销售时,从购房者进场选号到签订合同,给购房者选择买不买房的时间往往只有10分钟,这无异于强买强卖。他建议对这种不规范的销售行为也应该列入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和查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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